一、什么是三品?
答:三品是指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無公害水產品是由政府推動的、使用安全的投入品按照規(guī)定的技術規(guī)范生產產地環(huán)境、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強 制性標準并使用特有標志的安全水產品。綠色食品是指政府推動和市場運作相結合的、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無污染的安全、優(yōu)質、營養(yǎng)食品。有 機食品是指來自有機農業(yè)生產體系根據國際有機農業(yè)生產要求和相應的標準生產加工的即在原料生產和產品加工過程中不使用化肥、農藥、生長激素、化學添加劑、 化學色素和防腐劑等化學物質不使用基因工程技術。并通過獨立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認證的一切農副產品。
二、什么樣的水產品不得銷售?
答:有五類水產品不得銷售:一是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漁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二是漁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水產品質量 安全標準的;三是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四是在水產品經營運輸等過程中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 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guī)范的;五是其它不符合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三、發(fā)現水產品存在安全隱患怎么辦?
答:生產企業(yè)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通知停止銷售,告知停止使用,主動召回產品并向有關部門報告,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銷售者發(fā)現其銷售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通知生產企業(yè)或供貨商并向有關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四、從事水產養(yǎng)殖是否應當領取水域灘涂養(yǎng)殖使用證?
答:利用水域灘涂從事養(yǎng)殖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領取養(yǎng)殖證。養(yǎng)殖證是生產者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yǎng)殖生產活動的合法憑證,持證人從事養(yǎng)殖生產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五、禁用漁藥、限用漁藥有哪些?
答:禁用漁藥主要有氯霉素、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紅霉素、喹乙醇、環(huán)丙沙星、乙烯雌酚、硝酸亞汞、六六六、五氯酚鈉等。限用漁藥主要有漂白粉、二氯異氰尿酸鈉、三氯異氰尿酸鈉、二氧化氯、土霉素、惡喹酸等。
六、禁用漁藥有什么危害?
答:禁用藥物對養(yǎng)殖對象有害,間接威脅到人們的健康。氯霉素能引起再生障礙性貧血;呋喃唑酮殘留會引起人的溶血性貧血、多發(fā)性神經炎、眼部損害和急性 肝壞死等;汞對人體易產生富集性中毒,出現腎損害;孔雀石綠能溶解足夠的鋅,引起水生動物急性鋅中毒,還是一種致癌、致畸藥物;對人類造成潛在的危害;長 期使用喹乙醇引起水產動物的肝臟破壞,造成水產動物的死亡。
七、什么是休藥期?
答:指最后停止使用藥物的時間到作為產品上市出售時間的最短時期。比如養(yǎng)殖一種魚計劃十月一日上市出售,最后停止使用藥物的時間是九月十五日,那么從九月十五日到十月一日就稱為休藥期。